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破产财产承担,按一定的优先顺序清偿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公司法人有哪些种类
公司法人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公司资本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经济组织,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吗
首先法人是组织,不存在死亡的问题,能够死亡的只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死亡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用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至于股东,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
三、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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