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车撞受伤,责任归属何人?
时间:2023-07-23 11:20:55 4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要看车是停在哪里的,如果是随便停在路边,然后路人碰到车并且受伤,法律肯定会判车主的责任大,如果是停在规定的停车场的地区,那么责任都是行人的,并且还要赔偿车子的损伤。如果车辆是停在停车场等允许停放的位置,行人撞上是行人的责任。否则,车辆未按规定停车的也有责任。建议报警,由交警出局事故责任认定划分责任。

车停路边被撞谁负更大的责任

一、车停路边被撞谁负更大的责任

1、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如下:

(1)路边有停车位。如果停车合法,骑车人的责任;

(2)路边没有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如果在车尾设置警示标志,骑车人要对碰撞负责;

(3)路边没有停车位,车属于违法停车。如果没有警示标志,违章车辆在事故中承担20%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80%的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二、违章停车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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