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董事长没有权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
1、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解散;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能否质押股权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持有可依法转让的股权时,可以将股权质押,为债务提供担保。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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