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办理。双方同意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的,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各执一份,(一人办理民政事务)到原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庭程序。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则只能诉讼离婚,拿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带1000元诉讼费(不能带回来),20万元以下的房产收300元,20万元以上按比例收20万元。
请问女方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女方起诉离婚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前应当提前写好起诉状,准备双方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清单,到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并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判决双方是否离婚。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都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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