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没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没有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如果强制性阻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4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