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怎么改?
途径一:打破国家征收这个紧箍咒
土地管理法,并没有明确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就把解释权给了政府,但政府恰恰又是征地的最大收益者,于是乎,公共利益被无限扩大,阿猫阿狗的都装进了公共利益的框。因此,新版土地管理法,比如会明确公共利益范围,从而使得缩小政府那只闲不住的挣钱金手。
其次,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就打破的农地用途改变只有走国家征收这个自古华山一条路的现状。当然,这个依然是有三个限制:符合规划、符合用途管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个改变意味着,农民可以绕过政府而直接跟开发商谈判,省去了一个二道贩子,从而使得农民工具有更大的话语权。
途径二:调整不合理的补偿机制(原话是完善补偿机制)。首先肯定不能按原用途补偿了,按原用途补偿,最高不超过30倍。按这个标准,征农民一亩地仅补偿2-3万元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太廉价)。考虑让农民参与土地收益分配,比如给农民预留部分安置用地,区段征收等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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