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电子医保电子凭证绑定流程为:
1、登录“医保服务平台”APP,并通过“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
2、在首页右下方点击“我的”。
3、进入“我的”页面,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
4、进入“绑定方式选择”页面,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点击“确认”。虽然也可以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绑定,但因系统暂时不完善,所以暂不推使用。
5、进入“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页面,阅读并同意后,选择“已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6、进入“添加家庭成员”页面,填写孩子的“姓名”、“身份证号”并选择“关系”——“子女”,点击“点击上传个人承诺书”。
7、进入“个人承诺书生成”页面,点击“个人承诺书生成”。
8、进入“个人承诺书”页面,点击“开始签名”。
电子医保卡绑定家人步骤
以深圳社保举例,打开“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
登录后“参保信息修改”,“医保账户家庭绑定”,按照步骤输入即可。
电脑上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入“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
“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中输入个人信息提交保存即可。
自动终端机办理时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办理即可。
定点医院医保办理时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办理。
社保机构办理时需持本人及家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属地的机构窗口办理。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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