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诉讼向哪里提出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哪些行为是构成了商标侵权
1、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2、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给商标所有权人带来了名誉或财产上的损失。
3、对所销售的产品是假冒商标产品的事实清楚或应该清楚。
做出以上事实的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犯罪,商标所有权人这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赔偿损失,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该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的,那么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追诉。但追诉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条件符合的情况下进行追才可以诉。
三、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
1、拥有注册商标的证明,即权利证据,包括商标证书或缴费凭证证明商标合法有效;
2、商标权被侵犯的证明,即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如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上带有商标或广告招牌上有商标等,并进行公证固定这些证据;
3、侵犯商标权造成损失的证明,即赔偿损失的事实证据等,如市场占有率减少的证据,对方销售量的证据,产品成本利润的证据,商标许可使用的许可费等均可以作为赔偿损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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