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各大卫视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这项加强版限娱令编排节目播出,事实上也不可能有太大突破,也就意味着各大卫视电影电视剧等娱乐节目白天重播的时间将大幅缩短,取而代之的可能就是不断的新闻重播,平心而论,这样严格的限娱令,可以督促电视台制作出更多的原创节目,更精致的电视剧或其他娱乐节目,但显而易见的是却让很大一部分对电影电视剧和文艺节目有偏好的观众感到遗憾,尤其对于很多白天在家的老年观众和家庭主妇,这一群体有早睡早起的习惯和特点,更愿意在上下午时段不受打搅的欣赏电视剧重播和各种文艺娱乐节目,如果在白天时段大量播放儿童喜爱的动画片,对于大多上幼儿园和学校的孩子而言,不但毫无意义,也让老年观众感到乏味,把新闻反复炒更让人烦。
电视娱乐节目以及雷同的晚会、唱歌、选秀、相亲等节目充斥荧屏,确实让人厌烦,不但内容虚假、矫揉造作,更传递出某些错误的价值理念,但过于强调新闻、历史纪录、经济等严肃内容的节目播出,未免也显得单调,每天7个半小时不能播出电视剧和综艺节目,对电视台的编播水平、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是个挑战,但如果内容僵化、枯燥缺乏大众的可观赏性和选择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是电视剧制作高产国家,公开数据显示,每年一万多集的产量,即使按照现计划播出时间不压缩,尚只能播出产量的一半左右,其余则成为不能播出的废品,尽管这里面确实存在不少粗制滥造之作,压缩播出时间也更能播出精品,但一些思想性艺术性强的电视剧作品,无异会成为某些商业片或收视率下的牺牲品。
实际上,广电总局这次下发的限娱令是在原《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俗称限娱令基础上的加强版,无论是原版还是日前下发的加强版,不但外界很少知晓,基本上都是广电总局自己关着门造出来的意见,尽管每次都声称是根据广大人民群众和电视观众的要求,但实际上并没有公开征求过公众意见和建议,应当说电视节目是否受到观众欢迎、如何改进,广大电视观众最有发言权,除了传播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价值观念之外,更应当最广泛的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这样,不但能让电视台正确有效把握观众欣赏脉搏,也能让广电总局的规定意见不至于离群众欣赏需求距离太远。
另外,广电总局有权规定电视台播出什么、不播出什么,什么时间能播,什么时间不能播,但却没有权力来拒绝观众的选择,更何况现在很多观众本身对电视媒体的依赖度就在降低,在广电总局和各卫视之间还有更决定电视节目命运的就是观众,忽视这一群体要求的无论是卫视还是广电总局,都可能最终被观众用脚投票。而事实上,尽管每晚7点半《新闻联播》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新闻联播》依然是很多观众每晚的必选节目,并没有因为选择多样而失去她的观众群体,因此,生硬要求各卫视每晚7点30分至晚10点之间能播什么不能播什么,反而有些画蛇添足,无论怎样规定要求,广电总局在对各卫视做出某些决策或意见之前,势必都要多听听电视观众和社会公众的声音,让各卫视真正群芳斗艳,在赢得观众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同时,又能收到所预想的经济效益,各卫视虽然不是商业企业,但却不得不需要商业行为来支撑和发展,却要求他们的产品和销售时间完全按照广电总局的规定要求操作,而把客户的利益完全搁置一边,这不仅不科学和缺乏务实,更是在藐视观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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