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方户口迁到女方户口上,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1、准备双方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先由迁出户口一方男方所在地的村委出具计生证明。男方所在计生委审核该村委的计生证明。2、由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3、由女方所在地公安局出具对男方户口接收证明。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到男方原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4、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落户。就能完成户口的迁移。
结婚男方户口迁到女方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男方户口迁到女方需要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接收证明(俗称准迁证)、迁出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移户口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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