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可申请加急办理港澳通行证。
办理材料
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48×33mm)照片3张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审批函(点击下载)
5、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6、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填写表格→照相→抽号→提交材料并受理→收费大厅开票→收费大厅邮政储蓄银行窗口交费→收费确认→回执单
注: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办理加急港澳通行证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时限
1、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
2、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的5个工作日签发。
注: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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