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港澳商务签注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通过机器、网上、手机APP自助填表;填表时自动获取并打印二代身份证相片的,可免交填表照片)
2.受理(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签发港澳商务签注决定,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制证部门;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签发港澳商务签注决定,制作《不予批准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4.打印港澳商务签注。
二、绍兴港澳商务签注办理条件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可以申请商务签注。
三、绍兴港澳商务签注办理地址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原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
四、绍兴港澳商务签注办理依据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展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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