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假药需要负哪些刑事责任
1、构成生产、销售假药,要负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1、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6)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2、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3、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5、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全文8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