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协助下,通过协商解决著作权纠纷。即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到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双方委托的其他机关或者个人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仲裁:又称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并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人裁决。仲裁可以是版权侵权纠纷,也可以是版权合同纠纷。在我国,不是审判就是仲裁。如果双方选择仲裁,实际上是放弃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不能就争议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任何仲裁机构的裁决都是终局的。仲裁制度必须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一方同意仲裁,另一方不同意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仲裁。根据中国仲裁法,该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不同意仲裁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法院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纠纷解决方式
<,摄影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利益侵害程度:如果侵害程度相对较轻,如报纸署名错误,转载自己的作品而不缴纳稿费,则无需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直接联系相关单位的人员或许能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
诉讼费用:律师费、案件受理费、鉴定费、调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当一些摄影记者发现自己的作品受到侵害时,提出了很高的诉讼标的。这是否有益应仔细考虑。因为诉讼标的越高,诉讼成本就越大。即使我们最终赢了官司,经济利益也可能不值损失
人际成本:中国更注重人际关系。在发生民事纠纷时,如果双方关系良好,将来需要继续合作,那么就不必仅仅因为一些小问题上有争议就采取诉讼的形式,否则,双方在法庭上可能就没有再合作的可能。权衡对方的态度。当侵权纠纷再次发生时,一些侵权人承认侵权的存在,并持良好的态度,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以表达对方的诚意。因此,和解对双方都有利。如果从对方的态度上看,对方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或者觉得对方没有履行承诺的诚意,我们最好选择诉讼
时间、精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有些摄影师很忙,根本没有时间考虑侵权问题。因此,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可以节省从事创作的时间和精力。一旦选定诉讼,就要考虑聘请律师、收集证据、提出申诉、出庭参与审判等诸多问题。一般来说,从立案到一审判决,法定期限为6个月。是否值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摄影师们也应该认真考虑
目前,摄影作品被盗的现象非常普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影像市场的发展和成熟。保护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不仅关系到摄影者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能否建立合理的图片市场运行机制。摄影师一旦发现自己的作品被盗,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解决办法,都要有勇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