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可以办理护照的。因为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或罚款,不是刑事犯罪,不会计入档案的,所以是不影响办理出国护照的。如果还在处罚期内或者有禁止出国的批文是不行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身份的等等情况时护照签发机关是不批准办理签发护照的。
刑事处罚后能再行政处罚吗
追究刑罚后一般不再行政处罚,有以下三方面涵义:
1、以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上处罚;
2、不同机关依据不同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同种类的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已受到刑罚后,除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不得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从字面上理解,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某一规范或数个规范,如果行政处罚的内容是罚款,则只能处罚一次;如果处罚内容并非罚款,则可以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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