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长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吉林省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市(州)、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个体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行选择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额为缴费基数的20%。按照上述三个缴费档次,2014年市本级(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年缴标准分别是10312.80元、8251.20元和6187.20元,双阳区分别为7164.00元、5731.20元、4298.40元。
注: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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