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上诉离婚的,男方应当说明夫妻感情还未破裂,这样就不会离。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同意离婚,向夫妻双方出具离婚判决书。那么老婆上诉离婚的,男方可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没有破裂,这样人民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上诉离婚需要本人去吗
【法律意见】
诉讼离婚不适用缺席开庭,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
作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案件的主体人物、中心人物,牵涉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尽管法律规定了可以缺席审理,但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利益,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场,法庭需要听取当事人的正面意见。即使有代理人,也要出庭参加庭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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