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实践中一般实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一、开庭多长时间不到算缺席
1.原告未按传票所载的时间到达指定审判地点,超过30分钟未出庭,本院将查明原告未到庭的相关情况,如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本院将延期审理,另行确定开庭日期。如无正当理由,本案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2.被告超过开庭时间,30分钟未到庭的,如合议庭认为不影响案件审理的可缺席审理如认为可能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可延期审理。如庭审终结前被告到庭的,合议庭在查明被告人身份后,要求其向法庭陈述迟到的原因,合议庭依据理由是否正当和案情需要,决定是否准予其参加庭审,但对于其未准时出庭的行为应予以训诫。如允许被告参加庭审,对于已经完毕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除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外,一般不予恢复。
二、申请追加被告期限怎么算
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实践中一般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追加被告。追加被告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三、起诉后如何追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提起诉讼之后,可以追加诉讼请求或追加共同被告。关于追加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后,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原告所增加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与本案相关的诉讼请求,都是可以合并审理的,增加诉讼请求只能在开庭之前或者庭审过程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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