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社保后,人去世有什么补偿
交社保人死后的补偿如下:
1、丧葬补助金,对于参保人去世,安葬是第一优先的。为了降低其家庭安葬参保人的负担,国家设定了丧葬补助金,具体标准全国统一为参保人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
2、一次性抚恤金,参保职工因病非因工去世,其家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是一次性给付。工伤职工遗属的抚恤金是按月给付的,两者有很大不同。因病非因工去世职工的一次性抚恤金,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综合确定;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果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话,相应的余额会有继承人继承;
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去世以后相应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查看社保卡余额的办法:
1、窗口查询,直接到社保局服务大厅的窗口询问工作人员查询;
2、电话查询,参保人员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电话12333进行查询;
3、网上查询,进入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查询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情况。
总之,社保缴纳人生前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同时,死亡前的有关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交社保人死后其继承人或者其供养的亲属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劳动者死亡后社保怎么处理
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亡者生前用人单位与继承人在按规定领取(代领)个人帐户金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下列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申请表》、继承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委托单位带领的委托书。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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