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借条属于有效的
1、有效的借条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无效的借条包括哪些
无效的借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被胁迫写的借条有效吗
(一)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
(二)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
(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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