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罪品分析包庇罪量刑标准
时间:2023-03-31 17:30:23 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窝藏、包庇罪认定要件为: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窝藏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二、酒驾找人顶包构成什么罪

酒驾找人顶包,可以构成包庇罪或者伪证罪,定罪标准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提供财务的,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窝藏、包庇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事实。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3、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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