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为:
1、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是每一亩补助1500元,其中1200元是由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发放的现金补助,剩下的300元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的投资发放的种苗造林费。
2、退耕还草的补助标准是每一亩补助800元,其中680元是由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发放的现金补助,剩下的120元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的预算内的投资发放的种苗种草费。
关于四川退耕还林补贴政策
国家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实行种苗造林费和现金补助。种苗造林费补助400元/亩
(2017年起),实行县内包干使用,用于造林和补植的种苗费开支,节余部分必须用于造林补助和封育管护。
具体标准及使用办法由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现金补助1200元/亩,分3次兑现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第1年500元、第3年300元、第5年400元。
四川省财政厅、省林草局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四川省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34亿元,包括:前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第三次补助资金和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第二次补助资金,涉及21个市(州)、150个县(市、区)。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要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规定:明确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68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种草费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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