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证件: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承继原纳税人债权债务及帐务连续核算证明;
(5)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6)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明。
个体: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证件: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承继原纳税人债务及帐务连续核算证明;
(5)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6)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明。
二、如何进行税务变更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2、点击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3、可变更项目分为基本信息、人员信息、注册资本和投资方信息和总分机构信息,选择需要变更的项目继续办理。
4、填写完毕后,选择经办人(注意:经办人为系统自动调用已经完成实名认证的人员姓名,可以通过下拉框进行选择。未完成实名认证的经办人,请先至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模块完成实名认证),点击下一步。
5、核对需要变更的项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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