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工作10年没给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吗
时间:2023-04-01 08:11:28 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个体工商户工作10年没给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吗

1.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一般可以向人社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2.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该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时补缴社保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根据查询结果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按照规定,限定时间内单位未补缴社保费将被查账,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罚款3倍。

临时用工都可以享受社保待遇,员工在入职之前一定要记得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签订要保留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发生纠纷后职工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诉。

三、什么情况下个体户不用交社保?

若是你注册的个体户没有雇员,只有你自己为经营负责人,个体户可以不用依法缴纳社保,社保的问题可以由你自己来缴纳。

四、你知道社保缴费基数该怎么计算吗?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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