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字了并不生效,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登记后才能生效。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离婚协议一般是双方达成协议离婚才订立。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7、违反协议的责任。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下:
第一、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即是说达到了离婚的目的,完成了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或者判决离婚这一事项。只要达成了这一条件,离婚协议就应当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离婚协议条款中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内容属于无效内容。
第三、离婚协议可以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协议啥时候生效
签订离婚协议后在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生效,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其离婚协议书内容予以认可的时候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共同签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自此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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