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上罚金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法律上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则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罚金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吗
罚金不是行政处罚。罚金也是刑事责任之一。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者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缴纳。罪犯在服刑期间未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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