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并未对房产继承作出单独规定,只是规定了继承的普遍规范。继承房产需要遵循这些规范。例如: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中载明了房产继承方式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继承房产后,继承人应当去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民法典中房产继承可否异地公证
不可以。《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文5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