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一次没有判离的,第二次也不一定还判离。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而不是起诉了几次,所以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法院依然不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法院经审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则会判决离婚。对于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的,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间隔六个月。
第一次起诉离婚和第二次起诉离婚中间隔多久
如果是原告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应该相隔六个月的时间。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有新理由、新情况的,或者是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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