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原苏溪镇某制袋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因拒绝履行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执法人员当场带走。经查,该制袋公司在2011年因商标侵权行为两次被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共计罚款8万元。杨某在有能力缴纳罚款(国际商贸城有一摊位)的情况下,拒不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市场监管局通过与法院保持紧密联系,对杨某在国际商贸城的经营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最终使杨某当天缴纳了全部罚没款。
这是近期市场监管局和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月当中的一起案件。仅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034起,罚没款1473.11万元,有效保障了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
然而,部分案件的当事人通过不接电话、不露面等方式,拒不履行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并对2011年至2014年5月间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未执行到位的案件进行梳理,同时对破坏食品监管制度危害食品安全和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进行重点清理,强化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行动中,市场监管局及时向市人民法院报送相关信息,并配合法院采取相关行动,对于紧急的案件,由法官和执法人员组成联合行动队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和案件类型,分别采取现场带人、司法拘留、查封、扣押等措施,给予老赖极大的心理威慑,确保了执行工作落实到位。
在此次执行月活动中,执法人员主动出击,勇于亮剑。目前,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已经执行到位9起,到位金额共计16万余元,其中法官现场带走3名被执行人,其均于当天缴纳罚没款;有8起案件,经过教育引导,以及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将于近期前来履行。
此外,执法人员在强力治赖的同时也重视普法教育,重点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使被执行人知悉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时将面临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消费出行等诸多方面不利后果,引导其主动配合、积极履行。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宣传,市场监管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针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此,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不断提升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对制售假冒伪劣、无证照经营、商业贿赂、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等不法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对于已经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并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经营者,应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查处行为,积极履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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