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海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援助律师申请登记表
身份证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出具或者认可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合格证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担任法援律师的证明
申请人个人保证书
申请人近期二寸正装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档案
二、北海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办理受理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三、北海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办理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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