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
时间:2023-04-02 16:42:40 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银行留存文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交易管理中心)留存联(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5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复印含户号页〉)。

(4)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5份)。

(5)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5份)。

(6)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7)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1份)。

(8)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城镇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2、购、建自住住房并具有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4、有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

本息的能力。

5、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并提供担保。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那里的楼盘

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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