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手机录的视频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手机录的视频遗嘱的有效条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随着手机等录像设备的普及,录像便利性,本次增加了录像遗嘱,和录音遗嘱一样都属于视听资料,注意需要保留在原始录音录像设备中,不能剪辑和删除。
二、《民法典》对遗嘱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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