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购房者遇到此类事件,要保留所有合同资料,可以与开发商方面,相关的银行方面、保险公司方面进行交涉。如果期房烂尾只是暂时的,后面开发商还会继续将房产完工的,那该还的房贷还是要还下去。
第二,与还贷银行方面进行沟通,看看银行方面怎么説。由贷款银行出面与开发商沟通,如果烂尾情况是长期性的。就要看看能否先停止期房购房合同,银行房贷合同也可以终止。因为,房子烂尾楼盘已经拿不到现房,如果再继续还贷已经没有意义。
第三,如果开发商无力处置烂尾楼,购房者可以通过当地的媒体,把这个烂尾楼事件通报出来。希望由当地政府出面,要么让银行继续注资,让开发商把房产项目给完成了,要么由另外资质良好的开发商来接盘,妥善完成房产项目,继续履行之前所签的房地产合同。目前,商品房出现烂尾现象主要是在三四线城市,一二线城市并不多见。
一、商品房烂尾业主怎么办
由于现在购买房产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比较少,大都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购买的房源变成了烂尾楼,就存在产权归属问题,因而,我们必需要经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
其次,如果开发商破产楼房烂尾,千万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在之后法院的拍卖破产偿债先后里,优先级别低于消费者关系。
第三,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
二、按揭的风险:
按揭制度对三方都有风险。但是对购房者来说风险最大,这一方面是由于购房者的弱势群体地位,另一方面也因为购房者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购房者在按揭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一)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的购房者的贷款后,有可能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
(二)开发商首次涉足房地产,缺乏经验,由于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有可能导致楼盘烂尾,无限期拖延交房;
(三)房产商开发程序有可能违法,因而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四)有可能开发商在建工程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
(五)有可能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
(六)开发商将土地或房产抵押,购房者事先无法知道,知道后也无法控制,一旦解除不了抵押,或抵押物被拍卖、执行,购房者都无法实现其对房屋的各种权利;
(七)银行有可能违约,不能按期放贷,导致买方与卖方的合同违约,双方解除合同。
由于按揭制度法律关系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所以律师的介入可保证当事各方的利益不被对方或第三方侵害。开发商和银行早已有各自的法律顾问,以保证他们各自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和申请按揭贷款时,聘请专业房地产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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