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首先,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其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最后,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民法典》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应该如何
1.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另有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民法典》中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是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是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是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3.《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4.《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5.《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全文8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