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家属写一份申请书。
戒毒人员身患严重疾病需要到社会医院进行长期治疗,由其家属将其带回进行治疗。治疗期计算在强制隔离戒毒期内,疾病治愈后如果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到,应回戒毒所继续执行剩余的强制隔离戒毒期。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三十七条戒毒人员患有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凭所内医疗机构或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
第三十八条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同时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备案。
强制戒毒期间如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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