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是否有权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警无权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但是交警可以帮助协调,但是如果协商不成,仍然通过法院解决。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赔偿数额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需要调解的,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第二款规定,经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调解,当事人为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即使经过交警部门调解,只要是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没有履行协议,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能通过交警调解解决赔偿问题?
不少当事人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希望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这样可以避免一起诉讼,当然能够调解的交通事故在国外被称为“幸福车祸”,没有人员受伤双方能够调解赔偿。不过律师提醒并非每次交通事故赔偿都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在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①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③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④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⑤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⑥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相信每个人都是非常的焦头烂额,对于赔偿的问题,交通事故赔偿往往由责任方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大多数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是通过协商解决的,交警只能维持交通次序,对于赔偿问题无权干涉。遇到某些严重事故或者当事人拒绝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是无法调解的,需要进行案件的诉讼交由司法机关进行解决。
全文7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