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有诉讼时效期间。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员工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不包括被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故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中止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民事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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