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武汉二桥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人陈某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7日行政拘留。
2005年7月14日9时许,陈某驾驶鄂KQ8543号豪雅牌125型两轮摩托车由武昌经长江二桥往汉口方向行驶,当行至桥北岗时因悬挂外地号牌被二桥大队民警拦下纠正。经查实:陈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因陈某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7日行政拘留。截止目前,二桥大队已依法对七名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实行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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