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4日起,东莞市新增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东莞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和提取额度等如下:
1、适用范围:适用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装修提取的补充资金。
2、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3、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4、信息申报: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和婚姻状况,否则一经查实以骗提套取论处,5年内限制提取和贷款的权利,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办理间隔:每个缴存职工只能申请办理一次。
6、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账户余额65%的金额,上限不超过10万元,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
7、自助申请转入账户要求:
(1)申请人有提取绑定账户,提取资金优先转入绑定账户;
(2)申请人没有提取绑定账户,转入本人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
(3)申请人既没有提取绑定账户,也没有本人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不符合资金交易规则,须尽快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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