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卖人依法提存货物的,谁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出卖人依法提存货物的,买受人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因此,出卖人依法提存货物的,由买受人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根据《民法典》第570条规定: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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