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问:我儿子前几年借了人家的钱后出走,债主找不到他本人,把他告上法庭的同时,还一直盯着我们还钱。但儿子已多年不与我们联系,他借了人家多少钱,借钱干什么,我们一概不知情。
请问律师,我们有义务为其还债吗?债主已经将我儿子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可以代债主扣我们的工资吗?
上海李律师回复如下:
周先生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替儿子偿还债务。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承担民事行为的后果,父母不必承担责任。即使债权人通过起诉获得判决支持,法院也只能执行周先生儿子名下的财产,不能执行周先生夫妇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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