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对嫌疑人进行羁押的刑事强制措施有两种,分别是刑事拘留和逮捕,但刑事强制措施还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所以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就认定为被羁押。
一、被关押37天后怎么办
被关押37天后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
1、无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形,应该无罪释放;
2、人民检察院没有逮捕必要或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则犯罪嫌疑人需要被羁押直至审判终结之时。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最长刑事拘留时间为37天。对于经过查证当事人具备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进行逮捕,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二、警察为什么拘留30天后让取保
警察让拘留30天后取保是因为符合条件。
刑事拘留满了三十天公安主动取保候的原因有可能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羁押期已满的,或者情节轻微认为没有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会主动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公安主动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如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患严重疾病,生活不动自理的,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是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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