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离婚后贷款转移财产可以:
1、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依法对恶意转让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指控,拒不执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有能力执行判决、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3、财产保全,债权人可以在执行前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一、什么是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法律如何规定?
债权人的撤销权,则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者说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欠债期间变更法人,代表故意逃避债务怎么办
1、欠债期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或者申请诉财产保全,然后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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