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能解散公司。公司解散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一、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一些
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
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为:公司出现规定的解散事由,在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为成立清算组,且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成立清算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股东解散有哪些条件?
公司股东提出公司解散的法定条件是:
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起诉主张解散公司;
2、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都不能解决的,股东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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