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上市公司准备并购重组?
时间:2023-06-07 14:51:19 1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哪些上市公司准备并购重组?

1、国网信通(600131)

重组方案:与关联方信产集团进行资产置换,并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信产集团及交易对方购买中电飞华、继远软件、中电普华、中电启明星等四家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作价45、61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信产集团

收购资产概况:信产集团是国家电网公司信息通信建设的主力军、中国能源行业主要的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及服务提供商,信产集团经过多年发展,已构建了云-网-边-端-芯全产业链业务体系,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等领域形成了一系列富有行业竞争力的技术产品和应用案例。

业绩承诺:2019年至2022年的净利润数分别为3、42亿、3、87亿、4、35亿、4、73亿。若交易未能在2019年内完成,则2020年至2023年置入资产的净利润数将分别为3、87亿、4、35亿、4、73亿、5、06亿。

重组发行股份:以5、56元/股向交易对方共发行603,221,096股。

配套资金募集情况:以16、82元/股非公开发行88048293股,共募集资金总额:148097、23元

2、ST昌九(600228)

重组方案:ST昌九置出资产作价7072、31万元,置入资产为上海中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置入标的作价35、37亿元。其中,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差额部分共计34、66亿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收购资产概况:中彦科技(为返利网的运营主体)100%的股权,返利网是国内第二大第三方导购平台,返利网盈利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佣金和广告收入。

根据艾瑞咨询第三方数据显示,2019年第三方电商导购类应用中,返利APP在月平均活跃用户数、总使用次数名列同类移动应用行业第一。

业绩承诺:承诺上市后三年内完成6亿元利润。

发行股份:以5、19元/股,共发行58194、70万股。

配套资金募集情况:以4、62元/股,发行2813、85万股,共募集资金约1、3亿元

3、国华网安(000004)

收购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128,100、00万元元收购智游网安100%股权

收购资产情况:智游网安是国内网络安全市场的主力,拥有齐全的行业、产品资质认证和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几十余项,并拥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等,已在移动安全领域建立了一定的研发技术优势、业务资质优势、产品方案优势、市场品牌优势以及客户资源优势。

业绩承诺: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20,700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35,910万元。

重组发行股份:以15、80元/股,发行81075941股。

4、昊华科技(600378)

资产重组方案:以63、27亿元的价格,收购晨光院、黎明院、西北院、光明院、曙光院、沈阳院、海化院、大连院、锦西院、株洲院、北方院等11家科研院所的股权。

收购主要资产概况:晨光院账面价值为16、15亿元,评估值为22、47亿元,占此次重组资产规模的三分之一。据晨光院官网显示,该院是国内最早从事化工新材料研制生产的骨干企业和国防军工配套单位之一,主要从事有机氟、有机硅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经营。

业绩承诺:2018年至2020年合计实现的累计合并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10、3亿元。

股份发行:现金支付5亿元,并以11、14元/股的发行价向中国昊华发行约5、23亿股。

配套资金募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43、87万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9亿元。

5、东方中科(002819)

收购方案: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万里锦程等2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里红)79、30%股权,同时拟向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收购资产概况:万里红是我国信息安全、信创领域的服务商,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保密业务、虹膜识别业务及政务集成业务。通过对万里红的并购,东方中科能够快速切入自主可控、安全可靠浪潮下的信息安全保密、政务集成及虹膜识别的市场领域。

业绩承诺:2020—2023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100万元、2、1亿元、3、1亿元和3、91亿元

股份发行:以22、82元/股,发行13057、78万股

配套资金募集:以21、78元/股发行2754、82万股。

二、上市公司具有法律特征有哪些?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

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行,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上市公司可持有自己的股份吗?

可以。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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