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的正确姿势:以重庆参加为例
时间:2023-07-03 18:03:28 4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驾驶人在网上平台申请参加30分钟交通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系统将自动从驾驶人现有记分中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但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减免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再参加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一年可申请几次

一、学法减分一年可申请几次

1、学法减分一年可申请无限次。学法减分一年之内并没有申请的次数限制,可以申请无限次。不过,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累积减免6分,只有完成一轮学习、考试后,才可以申请开始下一轮学法减分。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二、不能申请学法减分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申请学法减分的情况如下: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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