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为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上是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式为故意。
一、第一次容留罪处罚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要件有哪些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长期从事会道门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蒙骗其成员或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三、传播性病犯罪的要件有哪些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4、客观要件即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由于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故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传播性病的故意,即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希望或者放任性病的传播。如果行为人具有传染性病的意图而实施卖淫、嫖娼行为,但客观上并没有发生这种结果的,仍应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为了伤害他人,以卖淫、嫖娼为手段,意在使他人染上性病,且客观上造成了伤害结果的,则是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罚。如果严重性病患者多次卖淫、嫖娼,其中一次给他人造成伤害结果,并具有伤害故意,则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