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牢记,毕业证无法补办,可以找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是个人学历证明,也就是个人的学习经历。在此,先做个科普,社会上往往有单证硕士和双证硕士之分,而双证比单证多出来的那一个证就是毕业证。这个证书是教育部统一颁发的,每个证书对应一个编号,对个人发展非常重要。求学、考公、就业、职务升迁都需要这玩意,而且,是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这个证件很重要众所周知,但除非是自己遗失过毕业证或经历过类似事件,否则,九成以上的人都不知道,这个证件遗失后是不能补办的。要补办,只能补办一个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毕业证明。这个补办程序我们一会再提,但是补办后的毕业证明不是悲剧的终点,而是起点,因为很多人压根不知道毕业证遗失后不能补办这件事。
如果你不幸遗失了毕业证,那么以下几条建议你可以参考:
补办毕业证明
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虽然这个通知规定了毕业证遗失后可以补办毕业证明,也承认了其法律效力,但没有明确补办流程。在落实层面,各高校通行的做法是:
1、在省(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毕业/学位证书遗失声明,提交已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2、携带相关证件,提交学校复核。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待业者提供档案挂靠部门有关证明或介绍信)、个人申请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大1寸证件照。有的学校还要求到学校档案馆复印本人的高考录取名册、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书签领表等信息。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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