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指定乐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雅安市原副市长、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原党委书记谭向红受贿、贪污一案,日前乐山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谭向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谭向红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并追缴其全部受贿、贪污所得。
199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谭向红利用担任四川省科技厅农村处副处长、处长,雅安市农业高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雅安市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所等26个单位和个人在争取经费、开发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64万余元、美元5.3万元、欧元0.3万元。
法院另查明,谭向红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骗取的手段,将60万余元公款非法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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