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结构和折旧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
3、奖励性补偿,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决定地方人民政府。
保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2年保定市政府规定
1、搬迁费:征收住宅房屋时,一次性搬迁的,20元/m2;自行过渡搬迁的,40元/m2;征收非住宅房屋时,一次性搬迁的,25元/m2;自行过渡搬迁的,50元/m2。
2、临时安置费:
征收住宅房屋时,被征收人或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房屋承租人自找房屋过渡的,产权调换,16元/m2;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安置的,按16元/m2。
征收非住宅房屋时,选择产权调换的,20元/m2;选择货币补偿的,按20元/m2。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全文7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